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两岸企业家峰会永久会址在南京启用******
中新社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钟升)两岸企业家峰会永久会址启用仪式17日在江苏南京举行。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理事长郭金龙在仪式上表示,永久会址的正式启用,将为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注入新的信心,为峰会双方交流交往提供更好的条件,也将为两岸企业家在江苏创新创业搭建新的平台。
两岸企业家峰会发端于南京市的紫金山峰会。2013年7月,两岸分别在北京和台北成立了两岸企业家峰会理事会。
郭金龙在致辞中说,峰会的成立是顺应民心潮流、扩大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极富远见的制度性安排。自成立以来,峰会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不忘初心、克难前行,在增强台商在大陆发展信心、共建民族经济产业链、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郭金龙强调,峰会大陆方面将持续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走深走实,为在陆台企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拉紧两岸情感纽带和利益联结,铸牢两岸命运共同体意识,为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壮大中华民族经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两岸企业家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认为,峰会永久会址的正式启用,彰显了大陆方面对两岸企业家峰会和大陆台商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支持,期待永久会址未来能成为两岸企业进行交流的一个重要新据点。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邓修明表示,江苏省将以峰会永久会址的启用为契机,全面贯彻《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贡献江苏力量。(完)